校園愛滋迷思反轉行動

【為「愛」發聲】通過互動性展覽,傳遞正確愛滋認知,利用知識取代歧視,用愛善解愛滋朋友


提案人 : 輔仁大學為「愛」發聲行動小組X愛慈社會福利基金會
目標NT $10,000
已募NT $11,000
台幣 110%
集資期間:2019-02-19 ~ 2019-03-19
已結案

[打破愛滋迷思]HIV感染者已可互相捐贈器官!

今年3月25日,美國一名女子,妮娜馬丁尼茲(Nina Martinez)在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進行腎臟移植手術。不同於一般的器官移植,妮娜是捐贈活體器官給感染HIV病毒病友的全球首例

妮娜是在嬰兒時期,因輸血感染HIV病毒的。在術前的訪問,妮娜表示,「大家一直有個印象,HIV感染者只會帶來死亡;經由這個手術,我想證明HIV感染者也可以帶來生命。」

台灣立法院在2018年5月三讀通過了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》(俗稱愛滋法)的修正案,其中第11條的修正,讓病毒控制穩定的愛滋感染者,得以在簽屬書面同意後,接受使用另一HIV感染者的器官,並配合免除該HIV感染捐贈者相關罰責。

由於穩定控制的愛滋病毒目前已被視為慢性病的一種,感染者的生存年限也大幅延長,許多人如同未感染者,會有器官移植的需求。而上述的修法,也隨著同年12月《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》第5條的增修,得以正式實行。

而根據器捐中心統計,截至2019年2月有六位HIV感染者正等候器官移植。過去他們連等候移植的資格都沒有,愛滋病學會副秘書長柯乃熒表示,「未來希望有更多的愛滋患者願意註記,才能提高愛滋病患者重生的機率。」

參考資料:

  • 「愛滋修法通過 鬆綁感染者互捐器官規定」,2018.05.18.,衛生福利部
  • “First living HIV-positive donor provides kidney for transplant in medical breakthrough”, 2019.03.28., The Washington Post
  • 「【新聞剪報】愛滋感染者 心臟等六器官未來可器捐」,2018.10.11.,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
  • 「獨/全亞洲第一…愛滋患者器官互捐上路 6患者正等候」,2019.02.14.,聯合報
  • 「全球首例 愛滋女活體捐腎 盼破除污名「我們也是生命使者」」,2019.03.30.,蘋果日報
  • 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》,全國法規資料庫
  • 《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》,全國法規資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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